張晴雲:對付校園港獨 要採取有效措施
本會顧問、原文匯報第一副總編輯
張晴雲

從「佔中」到發展成為港獨猖獗的局面,其實都是大學的校園裏搞出來的。大學管理當局對此責無旁貸。為什麼有關的主管可以長期放假,不務正業,具體策劃和進行訓練「佔中」的骨幹?為什麼大學的教授和講師可以接受外國機構的金錢,從事反對政府和基本法的活動?這些行為都是違反大學的管理規定的。但是,大學管理當局經過討論之後,根本就沒有作出處理,讓這些教授和講師為所欲為,以致港獨活動在校園內變本加厲。正因如此,管理好大學的校委會,才是治獨關鍵之道。

英國人經營了大學已經有很長的歷史,盤根錯節,如果這個問題不解決,那就變成了港獨分子可以公開活動的政治堡壘,可以不斷在思想上進行腐蝕青年一代,還可以使用特區政府的經費和公帑,公然做破壞「一國兩制」,挑戰基本法的勾當。

所以,特區政府有責任坐言起行,修訂大學道管理條例。所有教職員不能從事宣傳港獨、不能煽動和教唆學生從事非法行為。有人說,大學應該鼓勵學術的民主和自由。這種說法,完全模糊了學術的民主和自由和犯罪和違憲的界限。學校裏面可以討論各種問題,但是應該正面和反面都要探索,還要研究港獨會引起什麼後果。如果是一面倒,鼓吹港獨,說中央政府是帝國主義,前來殖民,然後說買起武器來鬥爭,這根本就是催谷港獨。

基本法45條已經規定了普選行政長官候選人一定要經過提名委員會產生,教職員 鼓勵和煽動青年人採取顏色革命的方式,佔領中環,破壞香港公安秩序,破壞公物,令到市民受傷和喪失起碼的人身權利,這樣就不是 學術的民主和自由的範疇。這是很明顯的違法違憲的活動。更明顯的犯法的行為,就是公職人員收受外國機構的金錢。。大學管理條例漏洞太多,出了事也不改正。然後說,當局不會做沒有把握的事情。這其實是放任了港獨在校園裏橫行無忌,戕害更多大學生。如果港獨分子走上恐怖主義的道路,七百萬港人就要吞下苦果。